【轉知】「國旅卡補助費」與「出差交通費」不可重複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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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請查照。
詳見附檔。
2373805_114年11月21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3681號.PDF